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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公布了《省水利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7号建议的答复》,就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杨波代表提出的《关于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的建议》进行办理答复。该建议由省水利厅主办,省财政厅会办。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全省自来水普及率达90.4%,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资金81.5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8.67亿元,用于水源应急替代工程、乡镇管网改造工程及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等。全省完成骨干水源工程蓄水验收102个,新增供水保障能力8.82亿立方米。其中,钟山区蓄水验收6个,新增供水保障能力0.17亿立方米,保障了区域农村供水水源稳定。
加大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以来,累计下达中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02亿元,其中下达钟山区307万元。2022年6月,为补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短板,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筹措1亿多资金下达各地,用于查缺补漏。其中,下达钟山区340万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省财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按1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中安排,由县区统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管水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积极争取衔接资金支持。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要求,“十四五”期间,县级可统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支持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公益性岗位管水员工资支出等。2021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39.27亿元。截至目前,2022年已下达152.48亿元。从中央和省级资金来看,农村供水工程资金投入在逐年增大。
有序推进供水价改革。为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监管政策落地实施,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指出“各县可从收取的水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及管水员补贴”,进一步保障了维修管护资金的投入。
持续推进规模化建设。督促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将城镇供水管网向乡村延伸,扩大规模化供水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工程运行管理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企业化。对于近期不纳入规模化供水的小型工程,实施标准化改造。对于运行年限较长、漏损率较高、管网铺设不规范、设施破损严重的农村供水工程,在技术经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更新或改造。
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加大向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农村管水员公益性岗位的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工程正常运行、效益正常发挥。(来源: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