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旌阳区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把村规民约执行具象化为积分制,把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村规民约“小积分”助推乡村振兴“大治理”。
全面规范村规民约。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全面“回头看”,对通过主体、具体条款等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主体内容合法合规,截至目前,146个村(社区)共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00余条。
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群众商定积分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基础分+加分项+扣分项”的方式,确定积分项目及分值。制定移风易俗等推荐参考指标9方面51条。
科学建立积分榜单。实行“户积分+个人积分”,家庭建立户积分,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建立个人积分,长期居住村民按照程序纳入积分管理。
建立示范带头机制。在开展“星级农户”“文明家庭”“最美婆婆(媳妇)”“乡村好人”等评定活动中,将积分结果作为重要指标。采取公开栏公开、积分通知书、积分存折、纳入“红黑榜”等方式,定期公开积分管理情况,对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年底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物质及精神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