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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1日,北京怀柔蓝天救援队发布讣告称,32岁队友刘金艺在2月25日凌晨去北京箭扣长城执行搜救被困驴友任务时,遭遇岩体坍塌不幸牺牲。消息传出再度引发网友追问:驴友们频频出现的任性违法行为,凭什么老让英雄们付出生命的代价?
近年来,因驴友不顾危险或禁令闯入无人区或自然保护区“任性”驴行,致使救援队员牺牲的悲剧不断上演。除去此次牺牲的刘金艺外,还包括2019年8月在广东惠东县白马山溯溪救援的深圳蓝天救援队员许挺秀、尹起贺,2010年12月在安徽黄山景区无名峡谷救援的24岁民警张宁海等……
不知从何时起,户外探险、驴行,被人贴上“亲近大自然、挑战生命极限”等标签,成了高大上的时尚运动。但其实,那些无视规则的驴友们挑战的不是什么生命极限,也不是在探寻所谓的人生终极意义。他们挑战的是法律底线,破坏的是道德准则。
早在1994年我国就颁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旅游要受处罚,各省市也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具体法规。不能随意穿越保护区,早就成为户外运动圈子里的共识。作为驴友,不可能不知道私闯保护区背后的法律意义。同样,对于进入无人区或保护区的驴友,一旦遇险,相关搜救队伍必须冒险搜救,其中不乏警察、民兵、农户等非专业人士,往往还面临黑夜、暴雪、山洪等严重威胁。为满足一己之私,将志愿者、施救者置之危险中,这就是对社会道德规则的无视和挑衅,是一种极端自私和不讲公德行为。
私闯无人区或保护区,既违法又逾越道德底线,为何仍有大批驴友明知故犯?一句话,相对于挑战后的成就感和满足感,私闯行为的惩罚成本太低了。这里的惩罚成本,包括违法成本、道德成本和经济成本。纵观目前全国驴友遇险救援事件,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因驴友本身就是被救援者,或受伤或受大受惊吓,相关方面主要以教育为主,即使顶格处罚,最多罚5000元。很少有救援单位事后跟驴友们算救援总账,要求“据实报销”的。也很少有执法机关较真,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拘留和其他强制措施的。在道德成本方面,除了出事那几天受到网友和舆论谴责外,基本不会有其他了。试想一下,仅仅被骂几天,身份大多不公开,所在单位和住宅小区不通告,这样的教训能让几人真正记住!这也难怪有媒体报道,有少数遇险驴友获救时,已属“二进宫”(以前遇险获救过)。
在这些人眼里,法律红线已经让位于挑战禁区的快感,知法犯法成了彰显勇气的方式。即便遇险也有政府兜底,错把国家救援当成了自己任性的资本。
如何管住驴友们任性的脚步?“出了事你必须承担责任,既然走上这条路,必须考虑一点后果。”这是一名参与救援民警的告诫。采取综合性措施,大幅提高惩罚成本,或许是可取之道。
目前,包括黄山风景区、四姑娘山景区等单位已在试行“有偿救援”政策,即向获救者收取救援费用,用经济手段提高其惩罚成本。结果显示,违法穿越景区遇险事件已大幅下降。在法律法规层面,各地方政府可结合各地实际,探索出台对违法违规驴友的惩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执法机关严格执法,除提高行政罚款金额外,还可以效仿处罚“霸座”“老赖”那样,采取必要的行政拘留措施,或者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等。对于带头组织非法穿越的“驴头”,尤其应依法加重惩罚力度,如果涉及不作为犯罪或重大事故责任型犯罪,一定要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有必要对一些非法穿越保护区的游记、社交圈晒照等建立追溯追责制度,对“成功”的非法驴行事后算账,促使这类“病态”炫耀销声匿迹。
无限风光在险峰,探寻自然美景是人类本能,但凡事都要讲规则,突破底线的观景并不可取。“无知者无畏”,只能给自然环境和社会带来巨大破坏。驴友们只有绷紧守法之弦,坚持法律和道德底线,才能真正欣赏自然、享受自然。
上游新闻 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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