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众多网友发帖称,在某平台上发现有人在直播卖猫皮衣服。为此有网友向平台做了举报,平台回复称,平台不支持相应的售卖,建议网友对商家发起举报,平台会有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了解到,此店铺商家注册地为河北衡水市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营分局,而该分局也在事后回复称,经调查,该直播间售卖的猫皮大衣是店铺自己加工生产的,原料系从皮草交易中心购买的加工好的猫皮褥子。
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皮张不允许售卖,但如猫皮、兔皮等家养动物皮张,是可以加工成裘皮制品销售的,目前未发现该商户的违法行为。
(相关资料图)
对于上述平台和有关部门的回复,很多网友仍表示不可接受。为此,上游新闻记者就销售猫皮制物是否违法,采访了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安志军律师和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他们表示,确定猫皮制品是否来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猫皮来源是判断是否违法的关键。
▲店家在直播间展示猫皮衣服。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需确定是否来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上游新闻记者在直播视频里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件长大衣做介绍时称,衣服是猫皮制作,之后还穿在身上做了展示,衣服上明显有猫的形状。该直播被网友发现之后,大量的网友称感到不适,对于猫皮衣服是否违法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对此,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安志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对贩卖猫皮制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像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复那样简单,必须查清三个事实后再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评价。
安志军表示,须查清的三个事实分别是:一、要对猫皮进行鉴定,以查清被剥皮之猫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二、对该猫皮制品的价值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刑事追诉标准;三、查清猫皮或猫皮制品的来源。
“通过鉴定,如果该猫皮属于上述《名录》《公约》的野生动物物种,且价值达到了追诉标准,应该按照相应法规进行追责。”安志军说道。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补充道,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还未有禁止用猫皮制作,以及售卖猫皮制品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销售的皮毛制品是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猫科中的草原斑猫、荒漠猫、丛林猫,灵猫科中的大灵猫、小灵猫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制作,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猫皮来源违法亦是犯罪
在枣强县市监局大营分局工作人员回复媒体该销售猫皮衣服的商家无违法行为后,该店铺也将媒体报道截图发布在了自己的平台,“买猫皮褥子加工制成,未违法”的言论也开始在网络出现。
对此,刘凯表示,构不构成犯罪,还要考虑猫皮来源,“如果销售方多次盗窃他人饲养的猫狗,用来制作皮毛制品,数额较大的,其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此外,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猫、猫皮制品,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安志军也从追责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该猫皮属于上述《名录》《公约》的野生动物物种,且价值达到了追诉标准,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追责,一是如果珍贵猫皮系走私而来或从走私者手里购买而来,则该售卖者可以《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第一百五十五条走私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如果猫皮系国内来源,该售卖者可以《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一些残害动物的行为必须追责,而对一些隐蔽性较高的售卖行为,也不能以不是保护动物为由简单处理。”安志军最后说道。
上游新闻记者 汪璟璟
编辑: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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