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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为一笔二级资本债到期不打算行使赎回权,九江银行意外“一炮走红”成为市场焦点。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这一案例当引起国内城农商行、地方监管部门的重视和反思,其中至少有三点启示。首先,中小银行在作出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决策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与监管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相关决策不会引发次生风险。其次,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实施节奏要充分考虑各种意外情况,否则就容易被动。此案来看,如果九江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补充计划能够提前半年至一年时间启动,给足相应的缓冲期,那么本次意外风波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最后,对于地方中小银行而言,虽然当期发行的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资本工具普遍都有减计和转股条款,且其赎回条款需要监管事先核准,但这不意味着其可以轻易违约。简而言之,银行是经营信用的金融机构,如果在这方面失分,那么其反噬也将是最严重的。(评论员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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