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11月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对申报创建四川省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的地区进行了考评,经评定,泸州市符合省级示范市创建标准,被评为四川省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泸州市财政局与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做足资金保障。一是落实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将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20%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2022年拨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2000万元。二是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将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市级承担经费780万元纳入2022年调整预算,足额保障。三是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农村公路绩效管理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泸州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