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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应缴纳的注册费用予以免除;支持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开展“委托生产”,增加生产供应。支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生产,在政策执行期间对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员工发放加班工资,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统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国家规定加班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鼓励零售药店和电商平台开展24小时线上线下服务、即时配送药品,对一定规模的医药连锁公司在应急保供期间作出贡献的,在员工加班、疫情防控、配送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