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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目标,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推进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依法将67家企业纳入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鼓励企业为减少土壤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实施绿色化改造及提标改造项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稳步实施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新增214处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已调查发现4处存在污染,推进启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
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2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开展污染溯源调查,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查污染成因,逐一制定水质保持(达标)方案,确保达到省考核要求。完成全市4处卫生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估。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并印发《马鞍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马鞍山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各县区、园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以来,完成21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6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消除17条农村黑臭水体,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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