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维亮是江苏省宿迁市原泗洪界集医院的一名退休医生,2019年退休时,却因泗洪县政府此前出台的医院改制后待遇不变的政策未能落实到位,至今仍只能领取临时退休工资。
“按照我的职称应该拿到8000多元的工资,但目前只有4000多元。”1月4日,范维亮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目前和他有同样遭遇的医生有15人,对泗洪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后,因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也未能获得支持。目前他们已经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2002年,当地政府在《新华日报》发布竞买公告,提到要根据市政府“四不变”承诺对医生进行安置。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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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改制政府做出“四不变”承诺
宿迁位于江苏省北部,1996年撤销县级市设立地级市后,宿迁的医疗改革让这座新城市很快成了全国的焦点。
据江苏省官方媒体报道,作为新建不久的地级市,经济落后导致宿迁地区财政困顿,需要财政支持的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面临极大的困难,直接导致卫生资源不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条件差、水平低。
为此,宿迁市出台了“欢迎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办医”的政策。宿迁地区133家公立医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包括124所乡镇卫生院和9所县级以上医院,形成了合伙制、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独资等办医主体。在宿迁地区,政府已经完全从办医中退出。至2012年,宿迁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全部社会化、民营化,成为全国唯一没有公立医院的地区。这一改革也被称之为“卖光式改革”。
▲泗洪县人民医院是全国第一个被拍卖的县级人民医院。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为了保证医护人员的待遇,改制时当地政府还做出了“四不变”承诺。据2002年12月14日《新华日报》刊发的《江苏泗洪县人民医院挂牌竞买公告》显示,泗洪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年门诊量30万人次,职工628人,拥有各类技术职称480人,经评估,医院净资产评估值为11888万元。国内外具备资质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竞买条件中提到,原在编在职人员全部由竞得人接受、安置。实行人事代理,身份性质及相关待遇按宿迁市委、市政府“四不变”精神对待,即:保持职工原有性质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调资晋升不变、原有的保险金缴发渠道不变、已经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医院债务债权由竞得人全部承担。现有占用土地实行划拨使用。
范维亮说,泗洪县人民医院是2002年12月24日改制。是全国第一个被拍卖的县级人民医院。在泗洪县人民医院改制之前,泗洪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全部改制到位。包括他此前任职的泗洪县中医院和泗洪界集医院。根据政策,宿迁市改制医院的待遇仍保持事业单位待遇标准,在待遇和职级上大家都没有感觉到有太大变化,此后的一段时间也一直按照国家政策缴纳社保等。
▲范维亮从泗洪县界集医院退休后一直领取临时退休工资。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退休多年仍只领临时工资
范维亮介绍,改制后,当地医生依然按照《社会保险法》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决定》的有关规定,在泗洪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构处缴纳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在2014年10月1日前,所有改制医院原在职职工,包括退休原职工的待遇政策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相同。
2014年10月1日,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实施。《决定》提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等规定。
范维亮说,此时,改制后的宿迁市医疗系统也依然按照改革要求,和当地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临时退休工资,成为了改革中的“中人”。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据当时多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门发布的政策解读显示,2014年10月1日前参保,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被称为“中人”,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中人”退休时,要按照“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政策来核定其按月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两部分组成)。
2019年5月,范维亮正式退休。上游新闻记者看到,他的退休审批表抬头依然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其中职务(职级)为专业十级,工作年限为45年。退休单位为其后来调入的泗洪县界集医院。5个月后,2019年10月,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工资待遇政策出台。范维亮说,政策出台后,除改制医院原在职退休职工外,泗洪县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工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落实,并在2020年10月前后补发了工资。但至今改制医院原在职退休职工依然按照临时退休工资发放。
“参照同等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我应该拿到的工资在8000多元左右,实际目前到手工资只有4000元出头。有些医生比我的工资还要少。”范维亮说,2021年12月9日,多名改制医院原退休人员要求泗洪县政府履行“四不变”承诺,得到的答复是让他们耐心等待江苏省出台政策。2022年1月21日,泗洪县信访局组织人社、卫健等部门与退休医院代表谈话,但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江苏省三级法院均驳回了范维亮等人的诉讼请求。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起诉后因“历史遗留问题”被驳回
2022年5月9日,包括范维亮在内的15名退休医生向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泗洪县政府告上法庭,并提出了请求依法判令泗洪县政府不履行“四不变”承诺的法定职责违法;判令履行“四不变”承诺的法定职责;判令赔偿因其不履行“四不变”承诺的法定职责,给范维亮等人造成的损失等诉求。
据2022年5月25日宿城区人民法院(2022)苏1320行初302号《行政裁定书》显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起诉人范维亮等15人认为泗洪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四不变”承诺,并要求泗洪县人民政府履行“四不变”承诺,但根据其陈述“四不变”承诺形成于2002年至2003年泗洪县公立医院挂牌转让期间,起诉人于2022年5月20日才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五年的起诉期限。根据上述规定,对范维亮等15人的起诉应不予立案。并作出了驳回裁定。
此后,范维亮等人认为泗洪县政府“四不变”承诺形成于2002年至2003年泗洪县公立医院挂牌转让期间,但2019年10月之前泗洪县政府积极履行“四不变”承诺,2019年10月之后不履行“四不变”承诺,应自2019年10月起计算起诉期限,范维亮等15人系2022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并未超过五年起诉期限,一审法院以本案起诉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错误,由此提出上诉。
同年8月11日,宿迁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该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系因事业单位改制职工退休待遇问题引发的纠纷,是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国家政策调整范畴,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范维亮等15人起诉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且《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范维亮等人陈述泗洪县人民政府“四不变”承诺形成于2002年、2003年,但其于2022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亦超过诉讼期限。综上,范维亮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范维亮等人认定一审、二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泗洪县政府“四不变”承诺的法定职责的法定期限应当为所有改制医院原在职职工全部退休,并全部落实所承诺的待遇为止,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且两审法院诉讼时效计算错误,范维亮等人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
2022年12月15日,江苏省高院以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范维亮等15人的再审申请。
范维亮说,在三级法院的裁定中,都将泗洪县政府主动积极履行“四不变”承诺的法定职责的期限(2002年、2003年至2019年10月),计算在其不继续履行承诺的期限内,这显然是故意算错了诉讼时效。另外,对于法院提到的系“历史遗留问题”的说法也不予认可。
“很多医生是在维权中才知道自己的退休工资与同级别的其它机关事业范围退休人员差距很大。”范维亮表示,目前已整理好证据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对于此事,1月4日,宿迁市泗洪县相关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会向有关部门核实此事后给予反馈。截至1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负责人尚未回复。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编辑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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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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