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求,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公布了“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了互联网首诊、俯卧位通气、高流量氧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这些价格项目自1月16日起执行,并临时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
互联网首诊价格线上线下一致
临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广东设立“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资料图】
开展“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应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为基础,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使用。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首诊服务价格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执行现行线下相应等级医师的门诊诊查费价格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按“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项目执行。
临时新增“俯卧位通气治疗”价格项目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推荐的治疗方式,临时新增“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同步设置参考价供各地市医疗机构作定价参考,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的具体价格不高于参考价——每次170元。
优化调整“高流量氧疗”临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项目内涵、除外内容,项目价格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每小时13.5元,并不得与“呼吸机辅助呼吸”和“无创辅助通气项目”同时收费。
规范氧气灌装服务。医疗机构为有需求的居民单独提供氧气灌装服务的,不得同时收取诊查费,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参保患者,使用“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等诊疗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使用“俯卧位通气治疗”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临时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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