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广州有一名女子在地铁上的照片,被人用AI(人工智能)软件“一键脱衣”,造谣图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关注。虽然AI“一键脱衣”相关软件早已被封禁,但网络上并不难找出相关替代品。有博主发视频称,在现今AI强大的算法下,时间、地点都对得上的情况下,伪造的谣言对普通人来说百口莫辩。
近年来,人工智能和深度合成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了一批如美颜美妆、换脸换声、虚拟主播、智能客服等新型应用形态。人们在尝鲜先进技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乱象。就如上述事件中,原本该女子衣着正常,出门乘车,就被别有用心者用AI技术“一键脱衣”,满足自己那点恶臭趣味和污浊想象,进而造谣传播。这无异于是对他人的公开羞辱和无端侵扰。
这已不是第一次出现类似事情。就在前几天,网络曝光一名网红特效合成师,利用电脑技术后期制作,合成了自己与某知名女星亲吻的影片在网上传播,引发舆论关注。更早前,明星刘昊然也曾发博文打假,控诉网上流传的某淫秽视频为AI换脸技术伪造,并向警方报案。类似事件一次次发生,已不是简单的道德评判问题,而是严肃的法律问题——因为这样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安全权益和生活安宁权,是赤裸裸的违法违规行为。
(资料图)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来看,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在大多数时候,新的技术往往并没有原罪,关键是人们如何正确对待和理性使用。也正因为如此,一项技术从研发到创新再到应用落地,必然要经过层层严格的伦理和治理考验,而规范有序发展是必须。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一键脱衣”软件早已被封禁,但监管部门对于一些变异的“代替品”同样需要严查,及时督促封禁下架。而对于那些滥用AI技术,侵犯他人权益的人,也要根据法律法规,让其付出切实代价,起到震慑教育的效果。
在这方面,治理的思路和规范并不缺乏。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中有相关规定之外,今年1月10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中也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在划清技术伦理边界、为肇事者竖起法律“高压线”的同时,网络技术服务的平台和提供商,也要及时修补程序漏洞,完善技术防护篱笆,挤压“黑灰”技术滥用的空间。
不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其他技术,最终目的都应该是向善的,而不是用来作恶的。每一位使用者,都要有基本的道德伦理底线,遵守法律的边界。存敬畏,莫侥幸,滥用技术从事危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特约评论员 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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