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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号)》。《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东莞市住建局表示,经过近年持续强化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逐渐回归理性,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占绝对主导地位。预计明年包括重点区域在内,全市商品住房供应较为充足,“三限房”等共有产权住房也加快配售,将为市场提供更多选择。
本次是在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的新形势下做出的优化调整,旨在加大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力度,让购房人更好享受国家相关金融、税收支持政策,促进一、二手房市场的良性互动,加快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提振房地产市场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接下来,本市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优化分类指导,加强政策运行评估和市场监测研判,并将视房地产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相关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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