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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结婚证的补领流程是怎么样的?

2023-06-16 09:55:40   法务网

结婚证被撕了,当事人可以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补领结婚证的由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标签: 婚姻登记 登记档案 档案管理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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