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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对工程招投标“清旧账”了 !
今(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通知,开始进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要求5个工作日内必退,现金缴纳还要补利息。
对企业来说,参与工程建设投标需缴纳的保证金,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尤其是对于体量较大的项目。及时退回,能够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后五日内,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另外,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应该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通知》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含以往年度)进入市级、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退未退的保证金进行全面梳理。对于清退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要纳入信用管理,情节严重的应该通报批评并抄送相关主管部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局表示,每年将定期开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将对社会公开。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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