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有哪些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用什么药物……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出炉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重点解答了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可能出现哪些症状,无症症是否需要用药,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等问题。
指引指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相较于新冠病毒原始毒株的致病力和毒力都已大幅降低,大部分感染者多表现为轻症或无症状。但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婴幼儿、有基础性疾病和未接种疫苗的人群来说,仍有可能会出现一定比例的重症。
【资料图】
感染新冠后的临床表现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部分患者可以鼻塞、 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为主要表现。
无症状不需额外药物治疗
问: 什么是无症状?无症状需要用药吗?
答:无症状是指无明显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无症状患者不需要额外药物治疗,建议做好隔离,通过生活护理调整身体状态,充分休息以便尽快恢复。
轻症无肺炎表现
问:什么是轻症?轻症应该如何处理?
答:轻症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表现。
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轻症患者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症状明显的病人可对症使用退热、止痛、镇咳和治疗腹泻药物等缓解,然后通过自身产生的抗体得到自我恢复。如果对症用药3-5天仍无好转,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大人群是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
问:什么是重症?
答:重型/危重型的高危人群包括:
(1)>60 岁的老年人;
(2)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
(3)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4)肥胖(体质量指数 ≥ 30);
(5)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孕 28 周到产后一周);
(6)重度吸烟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2)出现气促(<2 月龄,RR≥60 次/分;2~12 月龄,RR≥50 次/分;1~5 岁,RR≥40 次/分;>5 岁,RR≥30 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5)出现嗜睡、惊厥;
(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患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心脏基础疾病,且病情不太稳定的老年人群,或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以及没有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是出现重症新冠肺炎、高危人群中的高危,需要格外重视。
发热几天不退等情况应及时就医
问:重症应该如何就医?用什么药物?
答: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如果发热几天不退,同时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心悸、明显体力下降或是基础性疾病加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在特殊时期,老年人一定要重视日常血氧监测,当外周氧饱和度≦93%时应及时就医,需警惕老年人“沉默性缺氧”(对缺氧反应迟钝,感觉不到胸闷、呼吸困难等)。高危人群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用于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新冠抗病毒药物有阿兹夫定、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等,可以抑制病毒复制,减少细胞和组织损伤。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不可自行用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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