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中国知网发布《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表示向赵德馨教授道歉。(据12月11日极目新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9岁退休教授赵德馨,是中国经济史界著名学者,曾获评“荆楚社科名家”荣誉称号。近日,赵德馨因为起诉“中国知网”擅自收录其100多篇论文,且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多万元,而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我创作的知识,它不跟我说一下就拿去用了,还去收费。而我一分钱稿费没收到。这是对我们知识分子劳动成果的不尊重。”赵德馨的维权初衷,道出了众多著作者的心声。此事一石激起千层浪,皆因“天下学子苦知网久矣”,知网的做法让普通著作者敢怒不敢言,赵德馨教授站出来维权,给其他人也解了口气。
知网,原本系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提出以全面打通知识生产、传播、扩散与利用各环节信息通道,打造支持全国各行业知识创新、学习和应用的交流合作平台为目标。可在建设过程中,相关授权条款被指涉及“霸王条款”、垄断问题,对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利用反而是种阻碍。诸如,作者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被知网收录后,就只能任其摆布,连查阅自己的论文都要付费;论文被下载,知网从中收取费用,原作者却得不到应有报酬。
知网因此争议不断,也官司不断。2018年12月,文著协首例维权诉讼一审胜诉,中国知网被判赔偿。法院认为,出于社会政策的考虑,即满足社会对知识和信息的需要,并降低使用人的义务成本,需要对著作权作出一定限制,目的是通过网络转载促进优秀作品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传播。而涉案作品的传播,需要网络用户成为中国知网的会员并支付费用后才能阅读,实质是通过售卖涉案作品而直接获取私人商业利益,该行为与其所传播作品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利益冲突。换言之,不支持这种“拿别人鸡下自己蛋”而且阻碍了作品传播的行为。
法院还指出,要完善著作权人、期刊杂志社、商业数据库多方主体之间的作品许可使用制度与报酬支付制度,保障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交易中经济利益的实现。也就是说,著作权人不能仅是“杨白劳”的角色,“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种现象要改变。
从上海文峰公司因“存在涉及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价格和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到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等平台因“退费规则不明确、宣传承诺不兑现、会员信息审核形同虚设”等问题被约谈,再到知网道歉。这些案例虽然涉及的行业领域不同,暴露的问题也不同,但共同点都是缺乏服务的诚意,在利益面前少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少了对他人权益的尊重,而多了些“话术”与套路。
这些案例也再次表明,在法治与市场面前,不管“生意”做的多大,谁都没有“霸道”的资本,任何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脱离社会效益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行业潜规则代替不了法律法规,别以为“我的地盘我做主”,市场上并没有“法外之地”可以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