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关注 >

网约车行业新规加速落地 多方面规范抽成比例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2021-11-30 14:09:20   南方都市报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官微发布消息称,该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及休息。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交通运输部已与多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要求维护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今年以来,已有多部门密集发声,要求优化算法规则,不得通过算法等手段侵害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督促网约车平台合理设定抽成比例并公布

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及获得合理休息。

其中,对于备受诟病的网约车平台抽成不明问题,《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此外,《意见》还要求,强化网约车驾驶员职业伤害保障,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网约车驾驶员在线服务期间劳动安全提供保障。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为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网约车驾驶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待遇问题,《意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网约车驾驶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冲单奖励等方式引诱驾驶员超时劳动。

今年已有多部门为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发声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多个部门为保障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发声——

5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对滴滴出行、首汽约车、曹操出行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各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立即整改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的经营行为,切实改善司机经营环境。

6月,交通运输部在中国政府网回复网民关于“对网约车行业加强引导和监管”留言时表示,该部已组织对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完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驾驶员权益保障工作。

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制度,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相关算法,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义务。

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合规用工,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规范定价行为,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时间。

标签: 网约车行业 抽成比例 从业人员 新业态劳动者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