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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催收机构”暗中壮大 不能让非法中介公然活跃

2021-11-25 10:13:10   工人日报

据11月23日《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反催收机构”以“代理投诉”“征信修复”等名义充当非法中介,十分活跃。它们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反催收技巧,教唆或代理欠款人恶意投诉,甚至通过伪造虚假征信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方式,帮助欠款人逃避金融机构债务。这种助推恶意逃废债的“生意”已初具规模,逐步形成灰黑产业。

报道显示,“反催收机构”大多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及获客。例如,用“反催收”“逃废债”“退息”“停息挂账”等关键词在一些电商平台进行搜索,可搜索到上千家商户。由此不难想象,此类生意的“红火”程度。

这种助推恶意逃废债的“生意”,不仅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更可能扰乱金融秩序。“代理投诉”即“代理”客户向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试图通过监管部门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获取减免费用、分期赔偿等利益。除了“非法代理投诉”,为了达到助欠款人逃废债的目的,帮人伪造虚假征信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所谓“征信修复”,也成为反催收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

对于“反催收生意”乱象,相关部门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此类生意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比如,很多别有用心的借款人借维权之名行逃废债之实;另一方面,正如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生意会使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承压、收入减少。当然,这对于投机取巧者而言,也并无益处。

对“反催收机构”及其行为进行整治,相关部门已经有所行动。今年9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的公告》;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发布相关通知或采取专项行动,将整治矛头对准“非法代理投诉”,并呼吁广大消费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同时,有专家建议,针对所谓的“代理投诉”以及“信用修复”等反催收行为,应出台专项整治办法,并可建立金融、司法、公安等多部门治理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提高威慑力和精准度。

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应警惕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主动拒绝参与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即便是维权,也须依法而行,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解决争议纠纷,而不能走极端、走歧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将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的风险降到最低。

“反催收生意”,不能继续野蛮生长!

标签: 反催收机构 非法中介 代理投诉 灰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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