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民曹先生在使用网约车平台的小程序打车时,打车前界面显示“完成支付立返5折”,而订单完成后平台赠送的却是一张5折券,曹先生认为,平台有明显误导消费者下单的行为。
近日,曹先生致电极目新闻热线,表示自己希望平台能修改广告文案并认真处理此事。
五折券不等于五折
2021年10月30日下午5时许,曹先生通过网约车平台的小程序打车20分钟前往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据曹先生称,打车前小程序页面在预估价格的旁边特别显示“完成支付立返5折!”故认为一般消费者都会理解为订单支付完成后返订单金额的一半。
实际上,曹先生的订单完成支付42元后,却只收到了该网约车平台赠送的一张最高抵扣10元的5折券,并仅限当天使用。曹先生对此感到疑惑,遂在31日上午10时许下载了平台APP,发现该APP的宣传界面为“今日完成支付返5折券”。
对于网约车平台小程序和APP的广告文案宣传差异,曹先生认为不管是有意无意,小程序都有明显的误导消费者下单的行为存在,“我下单的时候广告文案也没有具体的规则,完成订单之后发放优惠券时才可以看到使用规则,这就是明显的广告文案有问题!”曹先生气愤地向极目新闻记者说道。
发现此问题后,曹先生立即联系了平台客服核实立返5折的情况,平台也只称“核实到5.0折,最高抵扣10元,已经在您的钱包里了”等官方话语。在曹先生提出“最高只返10元?”的疑问时,平台客服也只是已读不回,之后便没有了后续。
优惠活动应明示规则
10月31日晚,曹先生将此事按相关要求投诉到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表示自己平台能正面处理优惠券规则。11月5日,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回复称,“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网约车平台APP在优惠券的说明及使用上有明确的活动规则,本局认定不违法。”
曹先生表示,自己是认为网约车平台小程序上有广告文案和活动规则的问题,而不是APP,遂在11月12日再次向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在二次投诉之后,网约车平台的相关负责人于11月15日主动电话联系了曹先生,并表示是文案错误,可以赔偿曹先生50元优惠券。
“我以后都不想用网约车平台了,要求他们补偿现金,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他们给我退一赔三,他们都不愿意。”曹先生说道。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曹先生还表示,“任何一个优惠活动都需要在活动前把优惠信息写详细,不能等消费者消费完成才告诉规则,我希望该平台能够修改小程序的活动文案,并且将活动规则都在界面上显示清楚。”
11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该网约车平台相关负责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网约车平台给予曹先生相应补偿,并表示后期将严格把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