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郡公
六月高考季,全国学子向大学发起冲锋。古往今来,想要在大范围的考试选拔中脱颖而出,都是相当难的。说到古代考试制度,人们一般会想到科举制,其实,流行于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其难度也丝毫不亚于科举制。经过演变,这一制度从“以德取人”“以名取人”逐步过渡到“以文取人”,从个人举荐逐渐变为统一考试。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在“万里挑一”的情况下,“以文取人”的统一考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
科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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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重经术道德
自西汉时确立的察举制,历经东汉、魏晋和南北朝,至隋朝被科举制取代,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七百八十多年之久,是与科举制双峰并峙的最重要的选官制度之一。察举制通过考察荐举的方式,选拔人才做官。西汉高帝时推行察举后,经过文景武三朝不断完善修改,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逐渐有了较为完备的考察科目,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四科”,即:孝廉、贤良、秀才、异科。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的讳,秀才改为茂才。这些科目现今也不难理解,孝廉即具备孝行之民、较为廉洁的吏,东汉时合二为一统称为孝廉;贤良、秀才大致如字面意思,以考察儒学修养和道德品行为主。异科则是考察天文、历法、理财、治水、粮廪等方面的才能。可以说,早期察举偏重考察经术和道德,而对政府运作所需要的技能考察相对较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并非那个时代不重视技术人才,这是特定历史条件造成的。汉朝独尊儒术,一方面儒家学说迎合了那个时代皇帝统治天下的心思,另一方面儒术相比其他学说具有更完善的齐家治国理论。在其成为统治者采纳的政治理论之后,选拔官员也就按照儒家要求的标准来施行。
比如察举的核心科目孝廉,孝在儒家伦理中具有基石性意义,两汉皇帝除了汉高帝刘邦和光武帝刘秀,死后谥号中都带一个“孝”字。那么由上及下,孝也成为察举士人的首要标准。但具体到察举时,个人是否真有孝行并不是特别较真,只要合乎一般伦常即可,并不需要王祥卧冰求鲤或是郭巨埋儿那种过分的孝。比如西汉元、成、哀三朝的大臣师丹,年轻时被察举为孝廉,《汉书·师丹传》中并没有特别记载他的孝行。被察举的真正原因是他师从经学大师匡衡,专门研学儒家五经之一的《诗经》,经学造诣非常深。
那个时代经学就是做官的敲门砖,在察举制的强烈刺激下,各地儒生以前所未有的激情投入经学研习上。山东习儒之风尤其浓郁,东平有一位叫夏侯胜的硕儒,精通《尚书》,后来官做到太傅,深受汉宣帝尊重,活到九十岁,死后太后亲自赐钱二百万为丧资,天下儒生皆以他为榜样。夏侯胜经常教导他的学生们说:“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学经不明,不如归耕。”学好五经当官易如反掌,学不好不如回家种地。这话虽然有点过于物质,但确实点中了当时察举制以儒经为主的关键,故而成为两汉儒生们的共识。
然而一味只以五经为内容察举人才,会不会导致人才队伍技能弱化呢?答案是肯定的。两汉时代一直在同步推行文法之吏的察举,推出过“明先王之术”“明阴阳灾异”“博士”“明兵法者”“治狱平”等专业技能类的科目,选拔一定数量的吏以应付政府运转之需。西汉末年王莽篡政,惩于元成哀平时代察举畸重经术之弊,突发奇想地推出一系列新科目,诸如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等,各地一下子举荐上来数千人,创下两汉察举之最。王莽因为篡汉而臭名昭著,但他的改革措施并不全是空穴来风,有些也是针对社会问题做出的调整。后来刘秀再造刘汉,王莽的一些做法改头换面保留了一些,像察举科目中的阴阳学、天官历算、律法等,都沿袭下来。
曹魏时大臣卫觊上书,认为察举中律法吏选拔的太少,光靠每年有限的补入量根本不够用,而且社会导向也不对,对律法吏有偏见,卫觊说:“刑法者,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而选用者之所卑下。”此议受到曹魏皇帝重视,于是在廷尉署设置了律博士,作为察举的一种补充,换成现代说法大概叫“以工代训”。后来相沿成习,一直持续到南北朝。
名额少
20万人举1人
根据察举制,被察举者绝大多数可出仕做官,古代称之为“释褐”,也就是脱掉布衣,改穿“佩紫怀黄”的官服。正因其出路好,入选就非常难。
首先难在名额太少。西汉起初每郡国每年察举2人。国是西汉分封诸王列侯设置的封国,经过推恩分解后封国所拥有的县数量略少于郡,与郡大体同级。西汉郡国随着人口不断增长而增多,汉平帝时最多,共有103个。以此粗略算之,全国每年察举者才206人。不仅少,还不公平。各郡国之间人口分布不均衡,像汝南郡(今河南驻马店、周口南部一带)多达259.6万人,而江夏郡(今湖北武汉以东)只有21.9万人,相差十几倍,察举名额却都是2人。东汉后来做出调整,按人头来,每20万人每年察举1人,不满20万人的小郡每两年察举1人,少于10万人的袖珍郡每三年察举1人。又对边疆地区予以照顾,边郡少于5万人的三年举1人,不到10万人的两年举1人,10万人以上每年可举1人。即使按这个比例来算,东汉人口峰值约5000万,察举人数约250人至300人之间。20万人挑一个,可谓是竞争激烈。
其次难在选拔方式。察举的实施者称之为举主,一般由三公九卿诸署长官,以及郡守等高级官员充任,选拔方式以平时了解、当面谈话等为主。这意味着普通人想要进入举主的视线,要么平素非常有德有才,声名远播,才能引起高官显贵的注意。否则,酒香也怕巷子深,就算满腹经纶也难免终生埋没。为了使察举有据可依,东汉光武帝刘秀曾下诏明确四条具体标准:一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是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是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虽仍宏略有余、实操不足,也比西汉有了极大进步,盖因刘秀是从底层起家的君主,比较重视实际能力。不过顶层设计是好的,具体运用时,皇帝不可能一直关注到基层,察举实际选拔多由郡县守吏操作,靠印象取人、靠关系察举者比比皆是。
东汉应劭所著《风俗通》记载,有一个叫五世公的郡守,察举时偏私照顾他的“同岁”,即在同一年被察举做官的同事。五世公在广汉做太守,察举同岁司徒长史段辽叔的长子段旧,到南阳当太守,又把另一同岁东莱太守蔡伯起的弟弟蔡琰、儿子蔡瓒察举为官。段辽叔家有二子,长子段旧鲁钝平庸,而次子段髡才能突出,五世公举劣汰贤,大概是为段家解决长子的仕进难题。而蔡家连续两年出了两个孝廉,在察举名额如此之少的情况下,怎能不令人非议?蔡瓒时年十四,根本不胜任官职,蔡家为免露馅,让他称病不出。过了四年,十八岁时受官为平春长(小县的县官),他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不得不上书请求改任宿卫之职。
舞弊多
考试制度防腐败
两汉时平民子弟受限于名额和方式的限制,本就万难被察举,遗珠于野是常态。到了魏晋时期,由于士族阶层极大发展,儒学暂时落入低潮,以九品官人法为标志的品评制度异军突起,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察举的资格被高门士族基本垄断,普通老百姓想通过察举做官更加难比登天。部分有识之士意识到了问题,便着手进行改革。
标志性的改革是东汉尚书令左雄发起的阳嘉新制。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此年是东汉立国第107年,百余年来世族豪强势力益发强大,察举制受世族豪强影响,徇私舞弊、贵官相托,察举不公平现象越来越严重,四世三公、三世三公等官僚世家屡屡出现。一些清正廉洁的官员挺身而出反对察举作弊,险些付出生命代价。比如河东郡守史弼,断然拒绝中常侍侯览的请托,还把为侯览传讯报信的人杀了以儆效尤,坚决捍卫察举制“选士报国”的根本原则。侯览恼羞成怒,勾结司隶校尉、廷尉等高官,把史弼打入死牢,论罪弃市(即当众处死)。幸亏一位叫魏劭的孝廉感念史弼正直,变卖家产筹资贿赂侯览,才算免去史弼死罪。
这一极端事件是东汉中期察举制弊端的一次大爆发,使汉廷不得不做出调整。尚书令左雄上书请变革察举制,核心政策有二:一是设定年龄限制,察举对象一般要年满四十,如确实“有茂才异行”,也可破格察举。二是建立考试制度,“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意即儒生察举要考试经学,文吏则考试奏章律令方面的技能。
年龄限制倒还寻常,考试制度是察举制里程碑式的突破。西汉时也偶有经学方面的考试,不过零星稀少,哪个皇帝心血来潮了就举行一次,未成定法。左雄将其确立为成法,极大增加了操作上的确定性与规则性,使大家都能遵照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则进行竞争。这一条防范的就是豪强世家互相勾连请托。阳嘉新制施行后,左雄亲自把关查验各郡执行情况,因为济阴郡贸然推荐一名年未及四十的孝廉,左雄发起一次查核整治,将违制察举的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名官员罢免黜退,此后十余年间各地无不敬之畏之,汉朝的察举风气为之一正。
九品中正制是曹魏时做出的另一个方向的改革。东汉后期出现一种不好的倾向,即以名举士。许多人为了博得官员们青眼,不择手段打造孝行、才名和所谓的志节,吸引官员们的注意。比如汉和帝时会稽郡有许荆、许晏、许普兄弟三人,许荆为使兄弟三人都博得高名,想了一条妙计。他占据家中肥田大宅和大量奴客,两个弟弟所得很少,使其获得“克让”的美名,继而被本郡荐举。许荆接着又三倍归还两个弟弟的财产,反过来获得孝友之名,居然成功骗过郡守,也被荐举。此类污浊之风严重败坏察举风气,其根源在于品评士人名声之权操之于民间,官方无法左右,导致失察之举。九品中正制即为纠正这一偏差而设立,其制度灵魂是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把士人品评权力收归官方。只是这一制度先天带有为士族服务的基因,推行之后不仅没有改掉以名取士的弊端,反而成了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大违察举的本意。
察举制在南北朝也陆续有一些改制,但方向愈来愈明晰。以德取人、以名取人因为主观性太强而渐居次要,以文取人、以能取人逐渐吃重,尤其是以文取人在南北朝得到重视,南朝建立了策试、考试制度,举士选官的程序越来越严密,考试方向越来越偏重于实务和文才,已经是科举制的雏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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