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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是什么?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3-06-13 15:24:30   法制法律网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标签: 亲属关系 亲属公证 证明材料 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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