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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9日),北京市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截至19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遇难。通报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为遇难人员默哀。
在遇难人员中,男性13人、女性16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6人(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患者家属1人、护工1人、护士1人;北京26人,河北、湖南、山东各1人。
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13时3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
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遇难29人。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男性17人、女性22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此次火灾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经查,长峰医院院长及现场施工人员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内容来源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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