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快进入尾声啦
从3月1号持续到6月30号
(相关资料图)
大家有没有及时办理年度汇算呢?
境外人士该如何办理呢?
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境外人士?
带着这些问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点击视频了解
什么是居民个人和
非居民个人?
很多居住在中国的外籍人士都不是很了解,究竟要符合什么条件才算中国居民个人,实际上,税法对此有清晰的解释。
【居民个人】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1
住所标准
这里认定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等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2
居住时间标准
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属于居民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了解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概念
有助于我们理清纳税主体
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境外人士综合所得
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身份为居民个人,全球综合所得收入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于取得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
非居民个人,只要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包含以下四种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在什么情况下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需办理年度汇算情形
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业务:
1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2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情形
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情况相反,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任意一种,则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2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注意
取得境外所得一定要申报并办理年度汇算,并且不适用年收入12万元以下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豁免办理年度汇算政策。
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有需要申报的境外所得,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或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办理申报。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最终结果是不补不退,也需申报,并且不适用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豁免办理年度汇算政策。纳税人即使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也要办理境外所得申报。
可通过以下四个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1
个人所得税
APP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3
邮寄
4
办税服务厅
大家赶紧拿起手机看一看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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