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领育儿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资料图】
(一)夫妻双方均为丽水市户籍,其中至少一方为丽水市区(莲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含南明山街道)户籍,含夫妻一方为丽水市区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
(二)2023年1月1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家庭,且该子女落户在丽水市区;
(三)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四)已在市区范围外享受育儿补贴(包括待遇相当的一次性发放的育儿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五)同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数超过3个的,同等享受第三孩育儿补贴。
问育儿补贴的标准是多少?申领时长是多久?答:从孩子出生当月起计发至满36个月止,最多发放36个月,按照每个月500元予以补贴。(户籍迁入的,按户籍条件满足要求的次月起计发至孩子满36个月止)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去哪里申报?需要什么材料?答:2023年5月 21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第二孩或第三孩子女户籍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丽水市区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需提供的材料为:1.夫妻结婚证(若已离婚则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2.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育的第二孩或第三孩子女户口本及第一、二孩或第一、二、三孩出生医学证明(夫妻中一人已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一方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官证);3.生育登记服务单;4.夫妻一方社保卡。
问2023年1月1日前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家庭能领取么?答:不能。2023年1月1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家庭,且其他条件符合申领要求的才能领取补贴。
问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2023年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能否享受再婚后生育的这个孩子的育儿补贴?答:不能。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问如果出现双胞胎或三胞胎的情况,可以同等享受育儿补贴吗?
答:在其他条件符合申领要求的前提下,同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数超过3个的,同等享受第三孩育儿补贴。举例:一对夫妻第一胎是双胞胎,可享受其中一个孩子(第二孩)的育儿补贴;一对夫妻第一胎生育一个孩子,第二胎生育双胞胎,可享受第二胎两个孩子(第二孩、第三孩)的育儿补贴;一对夫妻第一胎生育一个孩子,第二胎生育三胞胎,可申领第二胎三个孩子的育儿补贴。
问申报一次即可还是每年都需申报?答:申报一次即可。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9月底前发放当年1-6月的育儿补贴、第二年4月底前发放上年7-12月的育儿补贴)。
问夫妻已经离婚,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在区外市内,应该向哪里申报?答:有抚养权的一方向第二孩或第三孩子女户籍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问“浙里办”APP能否申请?答:目前暂时不能用“浙里办”APP申请。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具体补贴申领发放的工作实践以及相关工作数字化改革的推进,进一步优化和简化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与满意度。
附:莲都区(含南明山街道)育儿补贴咨询电话莲都区(含南明山街道) 育儿补贴咨询电话 | ||
序 号 | 单 位 | 咨询电话 |
1 | 岩泉街道 | 2171947 |
2 | 紫金街道 | 2111463 |
3 | 白云街道 | 2656737 |
4 | 万象街道 | 2028582 |
5 | 联城街道 | 2028303 |
6 | 碧湖镇 | 2051397 |
7 | 大港头镇 | 2051089 |
8 | 雅溪镇 | 2610326 |
9 | 老竹镇 | 2028617 |
10 | 仙渡乡 | 2028106 |
11 | 太平乡 | 2738751 |
12 | 黄村乡 | 2763110 |
13 | 峰源乡 | 2620921 |
14 | 丽新乡 | 2190262 |
15 | 南明山街道 | 2626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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