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儿童化妆品须标专用标志!上游新闻记者今(26)日从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此外,还有一批化妆品领域相关事项需要企业在5月1日前抓紧完成。
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此外,祛斑美白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评价检验报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等工作也需要化妆品企业在今年5月1日前补充完成。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编辑:饶治美
责编:蒋艳
审核:周尚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