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提升工业行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4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据介绍,本次创建工作的申报范围主要为钢铁、纺织染整、造纸、食品发酵、化工、有色金属、火电、氯碱、氮肥、船舶、现代煤化工、化纤长丝织造、多晶硅等高耗水行业,以及《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渝水〔2021〕56号)或国家(含兄弟省市)已制定产品取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企业可按照《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开展自评,对照申报条件、管理考核指标等评价标准得分达到48分以上,可向属地经济信息主管部门申报区(县)级节水型企业。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验收复核,将复核评分达到48分以上的命名为区(县)级节水型企业,并予以发布。复核评分达到50分以上的企业,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可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并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相关资料进行评审,通过市级评价复核的企业,命名为重庆市市级节水型企业,并予以发布。对列入市级节水型企业的,其实施的节水改造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有关专项资金项目。
相关负责人介绍,节水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达到标准的,继续保留其节水型企业资格;不达标准的,取消其资格。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已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未来,市经济信息委将结合企业取用水量、节水潜能、技术发展趋势等情况,积极培育一批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效率高的节水型企业。到2025年,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创建率力争达到100%。
上游新闻记者 侯佳
编辑:陈璐
责编:陈晶晶
审核:廖异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