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庆生态保护修复。允许对达标参与集中连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社会投资主体,依法配置最多10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重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且有明确的推进“时间表”:今明两年,形成制度体系;到2025年,工作局面全面打开。
(相关资料图)
配置的建设用地可用作康养旅游
社会资本参与进来,会有哪些激励?
上游新闻记者从方案中注意到,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将优先纳入储备库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达到条件的社会投资主体,可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激励。
按照上述方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修复后的集体农用地经营权依法流转给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对修复后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
对参与集中连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达到预期目标的社会投资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生态产业开发。
具体配置上,生态保护修复规模达到100公顷及以上的,可配置修复面积3%且不超过10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态保护修复规模在100公顷以下的,可配置修复面积5%且不超过3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市林业局也将探索建立完善林草地使用激励制度——对社会资本参与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在符合功能定位且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
关联收益分配上,对实施项目产生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和碳汇增量等指标进行的核证交易,将明确社会资本收益分配比例保障其合法权益;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上,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土地复垦、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这样规划
该方案还提出要开展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
根据规划,在大巴山、大娄山、武陵山、三峡库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流域系统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消落区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为重点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
在潼南区、铜梁区、荣昌区等粮食和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重点的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
在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区县城镇区域,开展以城中山体保护修复为重点的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
在綦江区、永川区、奉节县、万盛经开区等重点采矿区,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编辑:陈璐
责编:蒋艳
审核:周尚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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