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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涨价信息、虚假宣传……这些涉疫行为将被严查

2022-12-13 15:58:22   上游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13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称,近日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涉疫物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以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等涉疫医疗药品,N95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等三类涉疫物资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据悉,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以涉疫物资生产批发企业、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药店、诊所、网络平台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质量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

其中价格违法方面,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虽未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销售价格,但大幅提高运输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是否存在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导致涉疫物资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对商品性能、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是否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否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产品质量等违法方面,主要检查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上市放行规程,并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是否随意变更、增加生产地址,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编制说明书和标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等。网络销售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展示许可证件、有关资质的;是否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是否存在制售假劣药品,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等。

据介绍,目前,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已迅速行动,深入实地开展排查检查,利用技术手段加强价格监测和数据分析,畅通渠道积极受理和处置涉疫物资相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编辑:李周芳

责编:吴金明

审核:冯飞

标签: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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