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共建海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州启动大会在海晏县西海镇召开。
青海省委省政府着力推动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和生态文明新高地,以《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行动指南,为海北推进国家公园示范州建设指明了方向、画出了重点。海北州以“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自觉融入全国全省大局,以建设国家公园示范州为抓手,切实担负起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凝心聚力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奋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局面。
此次海北通过创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州,将改革分头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等体制,把那些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地方划入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示范州创建,力争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六个方面形成全省示范。
启动大会上,海北州政府与青海省林草局签订了示范州共建协议。海北州政府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签订了共建共治共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州建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