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部分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
《通知》强调,将提供阶段性的政策,帮助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从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的公积金,到期后补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部分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同时,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畅通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各企业可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缓缴,或前往铁路分中心、缴存管理部前台提交缓缴报告。缓缴期间,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通知》还明确,异地职工跨省通办无须奔波。在异地缴存且无法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企业和职工,可向中心申请协查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的“跨省通办”事项;职工还可向中心申请办理购房提取“跨省通办”事项,由中心向其缴存地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职工反馈办理结果。
此外,缴存的职工还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租房提取(微信公众号暂无法办理)业务,申请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查询个人贷款和缴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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