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北京市经信局、天津市发改委、河北省政务服务办、山西省发改委指导下,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以下简称“京津冀晋”)四地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用标委会”)共同举办的首次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会议召开,进一步强化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联络员机制,加快推进京津冀晋信用标准化合作及相关工作的落地,高质量支撑区域信用合作共建,大力提升“信用京津冀晋”品牌影响力。
京津冀晋是全国最早开展信用标准化的区域之一,2018年至2019年实现了信用标委会区域全覆盖。基于地方标准定位和区域特色,紧紧围绕信用业务需求,四地制定发布了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与咨询等方向的标准,覆盖教育、医疗、养老、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建筑、商贸、物流、仓储、质检、旅游、家政、安防等国民经济主要产业,有效支撑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目前,区域内有两家单位已完成信用相关团体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创建,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在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在区域信用标准化协同机制下,京津冀晋布局区域信用标准体系和区域信用研制工作。会上,北京市信用标委会联络员张金波分享了《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讨论稿)》,该体系结合区域特色,设置了基础类、归集共享类、产品评价类、资源管理类、综合治理类、行业应用类等子体系。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下,四地编制完成了《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近期将由四地信用主管部门联合印发。(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