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一批新规新政将正式实施
一些新变化也将发生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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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职工“终止参保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日前,河北省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省本级职工“终止参保业务”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切实减少参保单位跑办次数,自2022年6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终止医保参保业务”可在单位网厅办理。
《河北省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运行服务规范(试行)》施行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运行服务规范(试行)》。《服务规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河北3市调整作息时间
日前,保定、邢台、廊坊市发布最新通知,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执行夏季工作时间。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邢台市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
5月30日,记者从邢台市民政部门获悉,6月1日起,该市将正式启动结婚登记“市内通办”,8月1日起启动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市内通办”,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8月1日前‘市内通办’只针对结婚登记,8月1日起各项婚姻登记工作均可‘市内通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内通办”实施之后,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这项措施将有效解决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需请假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麻烦,变“群众跑”为“数据跑”,满足群众婚姻登记异地办、就近办的需求。
工作人员提醒,不在此次通办业务范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市内通办”;二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三是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
石家庄西山森林公园恢复对外开放
5月26日,石家庄市龙泉湖园林事务中心发布公告,西山森林公园高火险期临时封闭将于5月31日结束,6月1日恢复对外开放。
唐山市中小学在校生免费乘公交
日前,唐山市公交总公司发布通告,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高效、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缓解上下学期间学校附近交通拥堵现象,2022年6月1日起,有乘坐公交车上下学需求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可免费乘坐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运营的公交车。
全国篇
铁路客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
全面贯彻中央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进一步适应旅客出行需要,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铁路部门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将铁路客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含当天)。同时,根据客流回暖趋势,精准实施“一日一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态灵活安排运力,适时加开旅客列车,相关车票实时发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新标准实施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标准明确了校园安全防范的16个重点部位和区域,把校园安全防护区域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周边地区。
这是记者3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的。新标准是在2012年版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首次修订,弥补了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列入预算。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湿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施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指导有关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电力供应和运行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管。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审核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
新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这些变化
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做了压减和下放部分资质等级分类、适当调整许可条件、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的修订。其中包括,简化合并资质等级分类,取消了公路工程丙级、水运工程丙级以及公路工程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资质,调整后公路、水运工程均分为甲级、乙级和机电专项资质。将公路工程乙级资质下放到省级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继续由省级审批。
《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施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渔业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为一个公历年,满分12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根据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渔业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最后实施记分的渔政执法机构应当扣留其渔业船员证书。被扣留渔业船员证书的船员,应当自被扣证之日起6个月内,向最后实施记分的渔政执法机构或原证书签发机构申请参加渔业船舶水上航行作业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相应考试。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将更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精简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拓展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自2022年6月21日起,简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流程、简便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
《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