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的消息:3月1日起,我省基层快递网点和快递员群体优先参加工伤保障工作启动,到目前全省已有3800余名快递小哥顺利参保。
参保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包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已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直接为快递员办理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由所属具备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办参保。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是指主要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的市场主体。
之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不在上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已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快递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工作的,各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其遭受事故伤害时的具备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承担主体责任。
未参加工伤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期间产生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由快递企业、基层快递网点所属具备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承担。参加工伤保险或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其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公布各地参保咨询电话:
西宁市:0971-6164431(参保);0971-6164409(待遇)
海东市:0972-8613404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0977-8224710
海北藏族自治州:0970-8647425
海南藏族自治州:0974-8572680
黄南藏族自治州:0973-8726989
玉树藏族自治州:0976-8823388
果洛藏族自治州:1846704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