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第8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此次行动将重点排查整治11类违法违规问题,包括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第三方修建的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人为侵占、缩窄原河道行为,在河道里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行为,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河道内存在影响行洪的僵尸船、趸船、采砂船等。
当前,我省正值汛期。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我省雨水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省第8号总河长令要求,对我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河长和责任人,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及时组织验收。省第8号总河长令明确,2022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省第8号总河长令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排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级水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其他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排查整治;各地要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记者 刘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