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梁洁 通讯员/梁珍平 钟欣燕)近日,记者从江门市水利局获悉,3月26日,江门市总河长令正式签发。在广东省发布2022年1号总河长令后,江门在全省率先以总河长令的形式,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根据江门市总河长令的要求,今年全市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智慧水利等多种手段,针对水利部提出的十类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同时,还将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妨碍河道行洪的各类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研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实行挂账销账。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为阻水建筑物构筑物,阻水成片林木和高杆作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跨河、穿河建设项目等妨碍行洪的十大问题。同时明确4月10日前,完成行洪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清理整治;4月底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11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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