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水利厅获悉,目前我省有319家省级节水型单位、304个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2.27万名河湖长、河湖管护员守好“中华水塔”……
近年来,我省树牢源头意识,强化干流担当,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责任。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实施,连续9年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年度目标,7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与评估全部达标、6个评级为优,5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在柴达木盆地、青海湖流域和湟水流域实施地下水监测体系工程,设置地下水监测站点406处。
节约用水有力推进,目前我省15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3家公共机构被国家三部委命名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创建3所节水型高校、51家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单位)、319家省级节水型单位、304个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建立19个国家级、33个省级和81个市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同时,河湖生态不断向好,落实162座引水式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指标,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河湖管护法规制度健全,与四川、甘肃、西藏三省区建立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促进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全省6723名河湖长、15980名河湖管护员知责担责、巡河管河,完成3722条河流、24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累计治理河湖“四乱”问题1612项,河湖长制持续走深走实,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