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叙浩 通讯员/粤应宣)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考虑今年三防形势和工作实际,省防总决定,全省于3月24日起进入2022年汛期。截至3月24日8时,全省一半以上国家气象站点日雨量超过38毫米。同时,未来一周降雨较为频繁。
省防总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灾情,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严格执行“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落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落实村(居)的人员转移对接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三防、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综合会商,科学研判防御形势,提前部署防御措施。汛期期间,各级防指要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成员单位进驻指挥部联合值守,协同指挥调度和处置灾情险情。要按照强降雨和台风防御工作指引要求,执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行动挂钩机制,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人员转移安置,防止人员冒险返回危险区域。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有关物资、队伍的准备和预置工作,加强应急抢险和救援演练。如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响应,迅速行动,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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