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今(10)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政策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通知》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重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
这位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起,重庆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降费超200亿元。此次降费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及其职工都将受益,将延续20个月,减负50亿元左右,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免申即享,企业和职工无需申请办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系统中设置缴费费率,形成缴费计划,税务部门按照计划完成征收。
上游新闻记者 谭旭 市人力社保局供图
编辑:饶治美
责编:蒋艳
审核:周尚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