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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以“发挥海事海商法律专业特色,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为主题的海事海商实务论坛在重庆金科大酒店举行。长江海商法协会会员、高校、港航及修造船、保险、律师等行业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潘绍龙带来了《完善内河航运 经济法治建设 促进内河航运 经济不断发展》的主题分享。他围绕内河法治建设的现状、现阶段内河航运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内河航运经济法治建设的举措等多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思考。
潘绍龙表示,现阶段内河航运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公司化经营形式下的合同效力认定,无船承运人的有效限制及责任承担,个体船民经营环境的优化和完善,船员人身权益的有效保护,船舶救助、打捞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等。
对于如何健全、完善内河航运经济法治建设,潘绍龙建议将《海商法》的适用范围延伸到内河,并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经济法》。
炜衡全国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润则分享了《探索以认购碳汇的方式——作为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替代性司法救济途径》,从主题背景、司法依据演变进程、相关案例、法律法规演变、可行性探讨等几个方面对“认购碳汇”与参会者进行深入研讨。同时,炜衡全国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永忠也分享了《水路运输及其保险法律实务中的若干问题探究》。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编辑:李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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