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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各重要交通节点开展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男子前后两次驾驶无牌电动车被同一民警查获。
交巡警歇台子大队近期集约警力在枫丹路设置临时检查站开展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整治中,一辆黑蓝色电动车被民警拦下检查,民警曹鹏告知驾驶员徐某因其实施驾驶依法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应当扣留其非机动车时,徐某却对民警曹鹏诉起了苦:“我认得你,头两个月我的一辆电动车就因未上牌才被你扣留,由于手续不全取不出来,这辆是我又新买的二手车,又要扣?”
经民警现场了解,原来徐某曾在10月中旬因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处过,当时现场处理的民警正是曹鹏。“这不是什么缘分,而是你驾驶无牌车辆,公安机关就会依法进行处理。”曹鹏现场告知徐某,既然有被查处的经历,更应该知晓在购买车后尽快办理入户和上牌手续,在民警对徐某法制教育后,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会尽快给车办理上牌手续。
无号牌车辆因为无法购买车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和人员医疗赔付只能由车辆驾驶人自行负担。此外,无牌车辆因为失盗后难以追查,因此也增加了被盗的几率。九龙坡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应当登记上牌的车辆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编辑:郑亚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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