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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青海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7786户实现“开门红”

2022-04-15 14:18:52   青海新闻网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一季度,青海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7786户,市场主体总量达53.78万户,同比增长6.54%,实现“开门红”,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服务全省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工作目标,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着力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强化协同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稳步增长。

省市场监管局有序推进3月1日起新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时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全方位开展《条例》宣传解读,构建了规范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体系。《条例》施行以来,3月份当月全省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0317户。

值得一提的是,新推出的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办理方式,既顺应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又有效提升了办事效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住建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协同打造市场主体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申请人足不出户,在手机或电脑上就可以轻松办理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等业务全程不见面“一次申请”“一网通办”“3日办结”,极大提升了办事获得感。

全省及时组织召开青海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和全体会议,制定印发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2022年工作要点,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工作协同,着力建机制、补短板、降成本、优服务、强监管,积极构建更加普惠、更加易得、更加可及、更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有力促进我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我省市场监管部门靶向施策,不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紧密结合《条例》规定和市场监管职责,围绕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能、营造市场监管法治化营商环境靶向施策,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记者崔永焘报道)

标签: 一季度青海省 新登记市场主体 实现开门红 市场主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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