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2022年04月14日讯 4月12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不得发布禁止出租房源信息
在房源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对发布房源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发布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误导或虚假信息。对已出租或终止委托出租的房源,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发布渠道上撤除。
具备租赁房源信息发布功能的网络信息平台,应当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发布租赁房源信息时应当核验发布主体身份及房源核验码,并在显著位置标识房源核验码。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核验发布主体和房源信息责任的,网信部门应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网络信息平台提供有关住房租赁数据的,网络信息平台应当配合。
网络信息平台接到投诉后,经自查发现房源存在虚假信息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等部门提出相关要求的,应当立即处置并保存相关记录。发布主体存在过失或过错的,网络信息平台应当依法限制或取消发布主体的发布权限。
租金收取提倡“押一付一”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租赁双方当事人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收取押金的,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个月租金。
住房租赁从业主体经营非自有住房的,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超额部分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收取承租人租金、押金的周期与向住房权属人支付租金、押金的周期一致的除外。
记者登录某租赁平台,随机点开了广州市的10个房源,发现目前以上案例房屋租金收取方式均为“押二付一”,也即押金为2个月租金,也有少数房源仅收取1个月押金。以天河区房源为例,该平台上共有12801套房源,其中,“押一付一”的房源仅有352套,且均为有品牌方运营的公寓。
不得强迫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资金管理方面,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从业主体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收取、支付租金和押金。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按约定履行监管义务。对于纳入监管的租金,将从租赁合同生效次月开始按月(或按与原出租人约定的支付周期)自动解冻相应金额。而在确保足额按期支付房屋权属人租金和退还承租人押金的前提下,可以向监管银行申请划拨支付装修改造房屋、管理成本等运营必要费用。
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租金贷,《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从业主体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借款人账户。
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电子支付维修资金情况须及时向业主公开
羊城晚报讯记者孙绮曼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原《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截至2021年年底,广州市物业小区累计成立约1100个业主委员会。为便捷业主大会管理维修资金,同时防范业主委员会的履职风险,修订后的《办法》规定,一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维修资金专户可以开通电子支付渠道。电子支付维修资金的相关情况必须及时向业主公开。二是因业主委员会不能履职管理维修资金时,居民委员会可依法临时保管维修资金。待业主大会决定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单位后,居民委员会再将维修资金移交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单位管理。
2021年广州市使用维修资金为1.58亿元,同比增长44%。为进一步维护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权利,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强化业主表决权利,使用维修资金相关事项均由业主共同决定。同时,优先采用电子投票组织业主进行表决,提升表决效率,表决结果真实。
在优化紧急情况使用维修资金方面,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专业机构的检测结论或者业主的确认结果可以作为紧急情况使用维修资金的认定依据。新增业主主张权利制度,在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方案公开期间,20%以上业主提议使用方案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的,使用方案从不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变成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记者 孙绮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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