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九江市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全职人才和D类(市级领军人才)非公企业(除人才工程项目外,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全职人才可申领“九江市人才绿卡”,持卡有效期分为长期、5年和3年。
二、申报材料
(一)《九江市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3份;
(二)申报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复印件1份;
(三)申报人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柔性引进人才为合同书或协议书等)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相关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复印件1份。
三、申领程序
(一)单位申报:4月8日前,用人单位填报《申请表》,负责收集和初审申报材料。
(二)集中报送:4月18日前,用人单位按属地或对口管理原则,集中报归口部门(指各县、市、区委人才办或市本级主管部门,下同,见附件2)审核。
(三)归口审核。4月20日前,归口部门审核完毕并汇总整理后,统一向市委人才办报送。审核时,归口部门应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审核合格的,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及时归还原件并留存好复印件(至少保存3年);不合格的,经办人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四)分批发卡。4月底前,按申报顺序分批制卡,分发各归口部门,确保5月底前送达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为主,主管部门为辅”原则,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统一报当地人才办审核;市直申报对象统一报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由用人单位审核,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不补。
2.按照“不留盲区,不漏一人”要求,利用“三微一端”、门户网站、工作群和电话通知等,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众才皆知。
3.按照“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理念,对已丧失资格的持卡人,该收回的要收回;对原漏报的,该补办的可在有限期内补办(不溯及既往)。
联系人:何 棪 电 话:8211626
附件:1.九江市人才绿卡申请表
2.归口部门责任主体及联系电话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