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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怎么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06-06 14:19:54   法务网

醉驾新规: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应当对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受到五年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标签: 酒驾规定 道路交通 饮酒驾车 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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