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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多少克判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2023-05-30 16:11:14   法务网

如果贩卖的毒品为鸦片,贩卖鸦片达到一千克以上,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具体案件中是否判死刑,应以具体案情为准,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标签: 毒品犯罪 走私毒品 贩卖毒品 制造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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