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法制 > 法律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内容是什么?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几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3-05-23 14:44:38   法务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标签: 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