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日前,重庆高新区印发《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支持高校院所原始创新、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高校开展创新创业三个大方面,共出台了10余条相对应的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在支持高校院所原始创新方面,对高校院所增强研发投入进行补贴,对获得重大科技奖项给予奖励,对建设和新获批重大研发平台给予资金支持。
其中,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高校院所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向国家部委提出正式申请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在建设期即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方面,对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高校院所及技术转移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对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首席技术合伙人、高校院所开放共享大型科研设施给予相应奖励。
据了解,《办法》创新设计了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区内企业受聘成为首席技术合伙人(CTP)条款,将按照实际支付薪酬的30%给予聘用企业奖励,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方面,对科研人员创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对高校院所开展创新活动给予费用补贴,对产业创新载体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对高校引进校友企业落户给予奖励。
其中,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在区内创办的科技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补助;对高校院所在核心区范围内建设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装修补助。
“我们相信这将加速凝聚创新动能,全面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速推动一批高水平、标志性的科研成果产出,增强科学城创新的源头活力。”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局长邓敏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