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防疫和审判两不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11月24日,重庆市高法院发布了《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歼灭战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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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暂缓采取财产查控措施
《措施》提出,加大对涉疫物资保全审查力度,对以生产经营防疫物资企业为被保全人的,依法暂缓采取财产查控措施。
《措施》还提出,审理因疫情引发的买卖、租赁、旅游、餐饮、运输等合同纠纷时,把维护公序良俗、稳定经济秩序作为重要考量,鼓励合同按约履行。
在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加大涉疫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力度,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在疫情期间就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居家办公等达成一致,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人社、工会、劳动仲裁委联动协作,高效化解劳动者与企业矛盾纠纷。
优先采取“活封”措施
在执行方面,审慎采取查冻扣措施,查封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
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短暂资金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债务的,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依法为当事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依法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及时摸排处理临近到期急需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保全、执行案件,妥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线上诉讼
在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充分运用“全渝数智法院”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强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咨询、案件查询等“一号”通办作用。
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引导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立案、信访、办理诉讼服务,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推广使用电子送达,实现疫情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摆,满足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的起诉立案、开庭参诉、信访调解等需求。
根据疫情防控阶段及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线上线下诉讼方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同时,开辟涉疫诉讼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审理涉疫案件,对债权亟待实现的困难当事人所涉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合理调配审判执行力量,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以最快速度兑现胜诉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编辑:夏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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