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发文,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到2023年2月28日。
据介绍,鉴于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确保年度征缴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三部门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同时明确,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编辑:夏洪玲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