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抄手的味道
陈利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方人叫抄手,北方人叫馄饨,如今都是寻常百姓习以为常的食物。据说四川著名的龙抄手,相传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成都商人张光武与朋友合伙开饮食店,在浓花茶园议事,取“浓”字之谐音为“龙”,冠于抄手名前;而馄饨,据宋代文人程大昌在《演繁露》记载:“世言馄饨,是虏中浑沌氏为之。”
在小时候,我家里每逢喜事母亲必定亲自包一次抄手。
那时候,物质匮乏,生活艰苦,包抄手的馅,肉少菜多。母亲心灵手巧,变化多端,肉馅配料有青酸菜的、紫蕨菜的、大白菜的、咸冬菜的、香芹菜的等等。她把包好的、轮廓分明的抄手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铺着干净白纱布的木桌上,笑容可掬地对我说:“你看它们老实的样子,就像生气的小朋友两只手交叉放在胸前,所以呀这就叫抄手。”
我瞧它们翘起薄薄的皮子,如同小鸟展翅飞翔。
母亲包的抄手食之味美,爱意亲切。除了食材新鲜,现买现做,其次就是提前熬好的配料骨头高汤。在头天夜里,她以微火将骨头汤慢炖三至四个小时,直到汤色呈现白白的、浓浓的、香香的,再加少许的枸杞。这样,抄手吃起来不仅味道鲜美,而且喝汤也味道纯厚。
“多吃点,吃饱点。你正在长个头。”而今,我回想母亲的话,禁不住潸然泪下。
其实,我属重口味,因此更偏爱麻辣的红油抄手。在江北九街有一家老字号的“张抄手”,几乎二十四小时营业,我经常深夜光顾。那里的抄手馅大,汤鲜,辣椒香。我每次狼吞虎咽地吃完之后,还虔诚地、一口一口地捧着青花大碗,把油油的麻辣汤喝得一干二净,额头热汗直流,五脏六腑爽快地燃烧起来。
广东人吃任何东西仿佛都离不开海鲜,包括抄手也不列外。有一年,我去珠海旅游,中午在一家小食店要了一碗抄手,奇怪的是当地人叫抄手为“云吞”,似乎大有吞云吐雾之气概;更奇怪的是老板将抄手端上来,我才发现汤里配有虾米和紫菜。我先喝了一口汤,味道的确独特,啧啧称奇。
上海阿拉不仅斯文小资,而且吃东西如猫舔食。有一次,我去上海出差,在淮海路一家餐馆吃抄手,对面几位上海阿拉器宇轩昂,高声喧哗。但他们要的抄手食量,还不敌我一人。难怪,余秋雨先生在《上海人》一文中说:“不管东西南北,几乎各地对上海人没有太好的评价。精于盘算、能说会道、自由散漫、骄傲排外……实际上海究竟有多少地地道道的上海人?”
这应验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梁实秋先生在《煎馄饨》一文中,写过吃馄饨:“馄饨的皮子薄,馅极少,勉强可以吃出其中有一点肉。但是佐料不少,葱花、芫荽、虾皮、冬菜、酱油、醋、麻油,最后撒上竹节筒里装着的黑胡椒粉。”
而周作人先生在《馄饨担》一文中也写道北方如何卖馄饨。他说,北方馄饨大多在社戏热闹之际,由小贩挑担子穿梭于戏迷之间。他描写小贩的担子:“馄饨担要那么与众不同,于必要的缸灶水桶之外加上那些抽屉,朱漆描画,像是新娘嫁妆似的……”
由此可见,抄手也好,馄饨也罢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普片常见,风味独特,雅俗共赏。
我认为,任何食物甘美鲜甜,达于极致,即使实属天下之最,都倾注了人对食物的情感。我的母亲已去世三年。如今,我回味她包的抄手,与其它抄手截然不同,其味之鲜,其情之浓,就如同一根细长的、坚韧的银丝线,一直牵动我今生今世的心。
编辑:罗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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